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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女性创业平台小程序(武汉女性创业大赛)

湖北女性创业平台小程序(武汉女性创业大赛)(图1)

、补贴对象

自主创业扶持补贴(以下简称“创业补贴”)对象为,未享受过创业扶持补贴的自主创业人员,及其在本市创办的正常经营并依法缴交社会保险费的初创企业。

1,本市在读毕业学年内的高校学生,

2,毕业5年内的普通高校、职业学校、技工院校毕业生;

3,毕业5年内的留学回国人员;

4,登记失业人员;(深户)

5,复员转业退役军人;(深户)

6,随军家属;(深户)

7,残疾人;(深户)

8,港澳居民

本办法所称初创企业,是指在本市登记注册3年内的从未享受过创业补贴的小微型企业、个体工商户、民办非企业单位;

可以申请的补贴有以下几个:

(一)创业场租补贴

自主创业人员在经市直部门及各区政府(新区管委会)认定或备案的创业带动就业孵化基地、科技企业孵化载体、留学生创业园等(以下简称认定载体)内创办初创企业,按照第一年每月1200元、第二年每月1000元、第三年每月700元的标准给予租金补贴;实际租金低于补贴标准的,按实际租金补贴。

(二)初创企业补贴。

自主创业人员在本市创办初创企业,自取得商事主体营业执照(或其他法定注册登记手续)之日起正常经营6个月以上,可申请10000元的初创企业补贴(龙岗区15000/人);属于合伙创办企业的,经核实合伙人条件、出资比例等,按该初创企业首次申请时的商事登记合伙人人数每名计发10000元初创企业补贴(龙岗区15000/人),其中商事登记合伙人应具有自主创业人员身份。初创企业补贴只能申请并享受一次且合计金额不超过10万元(龙岗区150000)。

(三)社会保险补贴。

自主创业人员在本市创办初创企业,进行商事登记(或其他法定注册登记)取得经营资质,并在该初创企业缴纳社会保险费的,按本市当年度最低缴交社会保险费标准,对单位承担部分给予补贴。若单位实际缴交部分低于最低缴交标准的据实给予补贴,补贴期限最长不超过3年;个人应缴部分仍由其本人承担。

(四)创业带动就业补贴。

自主创业人员在本市的初创企业吸纳户籍人员就业并按规定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可按其吸纳就业(签订1年以上期限劳动合同并已缴交6个月以上社会保险费)人数申请创业带动就业补贴。招用3人(含3人)以下的按每人2000元给予补贴;招用3人以上的每增加1人给予3000元补贴,总额最高不超过3万元。

一、申请对象及条件

  返乡创业人员首次领取《营业执照》或《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正常经营6个月及以上,带动就业3人(含返乡创业者本人)及以上且申请时处于正常营业状态的,可在《营业执照》登记注册5年内申请5000元的一次性创业补贴。

  返乡创业人员,须取得武汉市任一区户籍后外出就业、创业、就学、服兵役等达6个月及以上,返回原武汉户籍所在区创业(原属武汉市中心城区及东湖新技术开发区、武汉经济技术开发区(汉南区)、东湖生态旅游风景区户籍的人员,返回上述任一区创业的,视同返乡创业)。

  返乡创业人员本人须为企业(单位)法定代表人或个体工商户负责人(经营者),并与带动就业人员签订《劳动合同》。

  二、申报材料

  1、《武汉市一次性创业补贴申请表》(A4规格, 1式2份,可在武汉市人社局门户网站下载) ;

  2、外出就业、创业、就学、服兵役等相关材料复印件1份,拟留件。

  如户籍信息及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无法通过系统查验的,还需提供返乡创业人员的《居民户口簿》或创办实体的《营业执照》(或《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复印件1份(拟留件)。

  三、文件依据

  1、《关于做好一次性创业补贴发放工作的通知》(2020年5月)

  2、《关于一次性创业补贴发放有关问题的补充通知》(武人社函[2020]149号)

  3、《市人社局关于进一步做好返乡创业工作的通知》(武人社函[2022]67号)

  四、办理流程

  符合条件的申请人持完整的申报材料,向工商注册地所在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提出申请。

  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在5个工作日完成审核,并公示7天,对公示无异议的,将资金拨付资料送区财政部门拨付补贴资金。

根据2020年湖北省人社厅等四部门联合发布的《关于进一步做好返乡创业人员就业服务工作的通知》,湖北返乡创业补贴的申请条件如下:


1、毕业5年内的高校毕业生(含大学生村官、退役军人)。


2、初次创办小微企业或从事个体经营,且自领取营业执照之日起正常运营1年以上。


3、本人及其配偶(下岗职工、失业人员、返乡创业人员、农村转移劳动力、随军家属、残疾人、高校毕业生等家庭成员)没有创办、入股、兼职企业,及5年内没有领取过此项补贴。


4、所创办企业或个体工商户在注册登记3年内,没有被环保、消防等部门认定为关停、注销或吊销资格。


5、所创办企业或个体工商户带动就业2人及以上,并签订1年及以上劳动合同、缴纳社会保险。


申请湖北返乡创业补贴,应向县级及以上人社部门申请,并提交以下材料:


1、《湖北省返乡创业人员就业服务证申请表》。


2、创业者身份证、户口本、学历证明(大学生村官、退役军人还需提供相关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3、所创办企业或个体工商户的工商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明、开户许可证原件及复印件。


4、带动就业人员名单(包括姓名、身份证号、工种、工作地点、就业形式等)及劳动合同、社会保险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具体的申请流程和补贴标准可以参考当地的人社部门政策文件。


1. 是存在的。
2. 这是因为湖北省政府为了鼓励湖北籍人才返乡创业,推出了相应的补贴政策。
具体的申请条件包括:申请人必须是湖北籍人才,年龄在18岁以上、60岁以下;必须在湖北省内注册成立企业,并取得相应的营业执照;必须在创业过程中积极缴纳社会保险等。
3. 此外,还可能包括其他方面的要求,例如创业项目的行业范围、创业企业的规模等。
具体的申请条件可以通过查询湖北省相关政府部门的官方网站或咨询相关部门获取更详细的信息。

以上就是关于“湖北女性创业平台小程序(武汉女性创业大赛)”的全部内容,希望能帮到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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