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满清十大酷刑包括但不限于:剥皮,腰斩,车裂,俱五刑,凌迟,缢首,烹煮,宫刑,刖刑,插针,活埋,鸩毒,棍刑,锯割,断椎,灌铅,弹琵琶,抽肠,骑木驴。
当时的清朝在建国初期有很多不想剃头的汉人,为了让他们听话,于是清朝就把这些酷刑重新搬出来并且开始启用,就是杀鸡儆猴,让更多的人知道不剃头的下场。除此之外,清朝也兴起了很多文字狱,为了让当时的文人闭嘴,于是他们便开始动用大量的刑罚手段来镇压
人彘彘zhì ,豕也,即猪。人彘是指把人变成猪的一种酷刑。就是把四肢剁掉,挖出眼睛,用铜注入耳朵,使其失聪(熏聋),用喑药灌进喉咙割去舌头,破坏声带,使其不能言语。然后扔到厕所里,有的还要割去鼻子,剃光头发,剃尽眉发(不只是把眉毛和头发剃光,还包括眼睫毛),然后抹一种药,破坏毛囊,毛囊脱落后不再生长,永不再长毛发,然后一根根拔掉,有的嫌累,就一起拔掉,如果有皮掉下来了,刽子手就会被人嗤之以鼻,甚至丢饭碗子,也有在行刑过程中就死了的,没死的,就被放在厕所里做成了人彘。最出名的是汉朝的吕太后将戚夫人做成了人彘,还安排了专人“照顾”,然后丢弃在厕所中任其痛苦死去,割掉耳朵,甚至把脸划花。这是吕后独家发明用来对付戚夫人的一种酷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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