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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女性生育假期规定(广东省女职工产假工资计算标准)

广东女性生育假期规定(广东省女职工产假工资计算标准)(图1)

《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第九条 对哺乳未满1周岁婴儿的女职工,用人单位不得延长劳动时间或者安排夜班劳动。用人单位应当在每天的劳动时间内为哺乳期女职工安排1小时哺乳时间;女职工生育多胞胎的,每多哺乳1个婴儿每天增加1小时哺乳时间

确定了,2022广东产假规定如下:

  (一)女职工生育享受产假:顺产的,98天;难产的,增加30天;生育多胞胎的,每多生育1个婴儿,增加15天;怀孕未满4个月流产的,15天;怀孕满4个月流产的,42天。


  (二)享受计划生育手术休假:取出宫内节育器的,1天;放置宫内节育器的,2天;施行输卵管结扎的,21天;施行输精管结扎的,7天;施行输卵管或者输精管复通手术的,14天。同时施行两种节育手术的,合并计算假期。

关于生育假期问题,通知规定,我省现阶段实施的是产假加奖励假(陪产假)的生育休假制度。

除了产假外

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生育子女的夫妻,女方享受80日的奖励假,男方享受15日的陪产假。

在新修改的《条例》实施前,各用人单位应按照现有规定为生育第三个子女的职工提供生育假期。

根据相关规定,目前女职工(生育一、二、三孩)产假由以下部分组成:

基础产假共98天。广东省奖励假80天。

多胞胎假,每多生育一个婴儿,产假增加15天(如有)。

难产假30天(如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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