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欧洲女性主义文学发展

欧洲女性主义文学发展(图1)

(1)指以女性作家为主体所创作的一切文学。

(2)指女性作家创作的妇女生活题材的作品。即:"只要是出自女性手笔,描写女性生活题材的文学,均可看作妇女文学。"或指女作家所写的具有女性意识、反映女性情感、表现女性生活的文学。

(3)指一切具有妇女意识的作家作品。这种观点认为,夏绿蒂·勃特朗的《简·爱》固然是女性文学,而托尔斯泰、劳伦斯的一些思考女性命运的作品也可纳入这一范畴。也就是说,凡是反映女性在男权社会的苦闷、彷徨、哀怨、抗争的作品,不论作者性别如何,均可视为妇女文学。反之,如果没有反映女性意识,即使作者是女性,也不可纳入女性文学。

(4)指女作家的所有文本及一切关于妇女的文学作品,即妇女的和关于妇女的文学。

女性主义是由女权运动孕育出的一个生机勃勃、错综万端的意识形态。它的目的在于终结性别不平等,但是它也经常与种族、民族及其他的不平等形式相抗。从最低程度上说,

女性主义主要在于寻求使妇女从历史加诸她们的人为束缚中解放出来,并使她们能够掌握自己的人身与职业命运。

改革派女性主义者认为,尽管男人和女人不同,但根本上是平等的。根据这一观点,社会的规范与机构必须有所改变,使其能考虑到先前受忽略的女性的独特性与需求。

革命派女性主义者鄙视任何与男性合作来改变世界从而促进女性权益的可能性。相反,她们呼吁女性自行改造社会结构来反映女性利益,无须寄望男性的合作。

最激进的女性主义者为分离主义者,她们提倡完全不理睬男性,另行创造一种促进女性最佳利益的文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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