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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务系统优秀女性人物

税务系统优秀女性人物(图1)

字受以下补贴和优惠:

一、税收优惠

(1)残疾人员个人提供的劳务,免征营业税。

(2)残疾人员的所得,由纳税人提出申请,报市地方税务局审核批准,暂免征收个人所得税。

(3)对民政部门举办的福利工厂和街道办的非中途转办的社会福利生产单位,凡安置“四残”人员占生产人员总数35%(含35%)以上,暂免征收所得税。凡安置“四残”人员占生产人员总数的比例超过10%未达到35%的,减半征收所得税。

(4)对民政部门举办的福利工厂用地,凡安置残疾人员占生产人员总数35%(含35%)以上的,暂免征收土地使用税。

二、减免规费

(1)凡残疾人本人从事手工业、商业、服务业、修理业等,规模较小的,登记费、个协会费、管理费减半收取。规模较大(雇用帮手)的,管理费按核定标准90%收取,个协会费适当收取。

(2)经核实,确属家庭特别困难的残疾人从事经营活动的,各所报请局里同意后,可免收登记费、会费和管理费。

(3)独资企业、合伙企业中的残疾人就业人员达30%以上的,按福利企业对待,管理费按核定标准的70%收取。

(4)残疾人领办独资企业、合伙企业的,登记费减半收取

55岁女职工的残疾证对企业的税收没有意义和关系。但企业安排残疾人工作,按照国家规定可以减免一定的保障金。因为政府规定机关事业和企业等单位应按职工总数的1.5%安置残疾人,如果安置达不到规定要求,就要按照缺少人数补缴保障金。


有啊,要是人员少你至少不用交或少交残疾人保障金了,要是人多可以减免增值税或营业税,还可以少交企业所得税,但根据行业不同,减免的税种就不同,可以看看下面的文件:


《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税收优惠政策的通知》(财税字[2007]92号


一、对安置残疾人单位的增值税和营业税政策


对安置残疾人的单位,实行由税务机关按单位实际安置残疾人的人数,限额即征即退增值税或减征营业税的办法。

  企业安根据调整后的政策将现行享受税收优惠规定的“四残”人员(盲、聋、哑、肢体残疾)扩大到“六残”人员,新增了智力残疾和精神残疾的人员。而享受税收优惠的安置残疾人就业企业,则由现行的民政部门、街道和乡镇政府举办的国有、集体所有制福利企业,扩大到由社会各类投资主体设立的各类所有制企业,将民营企业和外资企业都列入了适用范围。 

55岁女职工应该已经退休了,企业不享受这些待遇了。 

残疾女工到了50周岁不能再给企业免税了,因为达到了退休年龄,劳动合同应该终止,企业应该办理退休,她也就不再是单位的职工,企业就不能免税了。

企业享受减免税收政策的条件,对民政部门举办的福利工厂和街道办的非中途转办的社会福利生产单位,凡安置四残人员占生产人员总数35%以上的,暂免征收所得税。

凡安置“四残”人员占生产人员总数的比例超过10%未达到35%的,减半征收所得税。

以上就是关于“税务系统优秀女性人物”的全部内容,希望能帮到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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